婚后一方老家
拆迁赔偿,是婚姻持
续期间取得的财产,算
夫妻共有财产。在
离婚案件中,更多争议存在于
财产分割方面。而掌握确实的
夫妻财产的相关
证据成为
分割财产案件的关键。
当事人在提讼前,或在接到
传票后,应特别注重
共同财产证据的调查收集。
(一)从对方资金流向上找。比如,对方的账户上在可能
购房的某个时间点上有大额的资金外付,就有可能是直接付到房地产公司的。再比如,对方的某个账户每个月有固定数额的资金支出,就有可能是缴纳的
房屋贷款或水电物业管理费用。如果一个人在外购房,只要仔细留心其生活起居习惯,一般总能发现一些线索。如果已经
分居,或者对方非常慎重敏感,不露声色,没有破绽,也可以对其行踪进行调查,经过一段时间的分析摸排,通过对其出入的可疑房产处所的调查,下得结论。
(二)律师调查
现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调查函不太好使,《律师法》没有赋予律师调查取证的权利保障,如果被调查单位拒绝配合,律师常常也是束手无策。因此,通常律师只是手持自己律师事务所开具的介绍信或调查函,往往会吃闭门羹,碰得一鼻子灰。
(三)物业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