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债务有三类,分别是基于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虽超出日常需要但用于共同生活等且债权人能证明的债务。
法律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有明确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体现了双方对债务的认可,自然属于共同债务,如一起签字的借款合同。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因是维持家庭正常运转的必要支出,也属于共同债务,像日常衣食住行、医疗教育等费用借款。而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若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共同意思表示,同样属于共同债务,例如用于共同经营企业的借款。如果在婚姻债务方面有疑问或遇到相关纠纷,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