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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办理行政诉讼案件操作指引第一百二十三条是什么

第一百二十三条 行政机关根据法律的授权对平等主体之间民事争议作出裁决后,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作出裁决的行政机关在申请执行的期限内未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生效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权利人或者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在90日内可以委托律师代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最新修订: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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