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承担规定的
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
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那么,第三者是否应承担
离婚损害赔偿责任呢?
目前还没有让第三者承担
离婚赔偿责任的法律依据。
离婚及离婚过错
赔偿是婚姻当事人之间的
纠纷,解决的是配偶之间身份关系的法律问题。而“第三者”插足而导致
双方离婚的,更多情况下以社会道德来调整。对于第三者的行为应当根据其社会危害性,区别情况来处理。如果第三者实施的
违法行为,侵害合法配偶的人身权利和
财产权利并且已经造成严重后果的,受害者一方可以依据有关规定提起
侵权损害赔偿之诉;如果第三者的行为构成
刑法规定的
重婚罪,就应当依法追究第三者的
刑事责任。
第三者插足离婚需要有
证据证明,这必然免不了涉及到第三者插足
离婚证据问题,对于当事人收集到的各种第三者插足的离婚证据效力如何,这关系着法院的判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