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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和解是否需解除财产保全

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

所以破产和解是需要解除财产保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九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第九十五条债务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也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

债务人申请和解,应当提出和解协议草案。

最新修订: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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