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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资公司破产后债务谁承担责任

独资公司破产后债务个人独资企业和投资人共同来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十八条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第二十九条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财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一)所欠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二)所欠税款;(三)其他债务。

第三十条清算期间,个人独资企业不得开展与清算目的无关的经营活动。

在按前条规定清偿债务前,投资人不得转移、隐匿财产

第三十一条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最新修订: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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