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
医疗费+
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参照江西省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
工资计算。)+
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
伤残情况参照
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残疾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X20%)}X对方按照事故责任承担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