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民法典中夫妻离婚如何界定
财产”问题进行的解答,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及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归夫妻一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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