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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对象的范围

1、被判处管制的;
2、被宣告缓刑的;
3、被暂予监外执行的。


具体包括: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4)被裁定假释的;
(5)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


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对于罪行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未成年犯、老病残犯、以及罪行较轻的初犯、过失犯等,应作为重点对象,适用上述非监禁措施,实施社区矫正


我们可以了解到根据规定社区矫正缓刑减刑一次减一个月这样,需要经过三次表扬,社区矫正对象是有一定的范围规定的,希望大家可以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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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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