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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对农村债权债务怎样清理

农村债务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债务,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全部财产承担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条【法人民事责任承担】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九十六条【特别法人的类型】本节规定的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

最新修订: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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