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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期限为多久?

根据法律的具体规定,监视居住的期限最长不能超过六个月。监视居住也有其解除、撤销和变更情形,其原因与取保候审相同,监视居住通常变更为逮捕

对监视居住解除、撤销和变更时,也要制作有关文书,向有关个人和单位宣布和送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最新修订: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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