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可以的,但需要交纳
罚金。违反法律
法规规定生育的,须持婴儿出生医院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亲、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
身份证》、《
结婚证》证件证明及婴儿母亲
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开具的《征收社会
抚养费收据》,之后才可以凭计生部门开出的证明到公安机关
上户口。你现在要做的流程:
1.先到你生小孩的医院、让他们补开一张《出生证明》。
2.再拿着你的户口本以及身份证到你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
交罚款、交了罚款计生部门会开一张《征收社会抚养费收据》给你。
3.再拿着你的户口本、身份证、孩子的出生证明以及征收社会抚养费收据到你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上户口。记得要跟公安说:是要给《非婚生》的小孩上户口、这样公安才不会要你的结婚证。希望您能采纳,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