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拥有股份不必然承担法律责任,正常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按规定担责,特殊情形下股东可能担责。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一般而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负责。只要股东如实出资、不滥用权利,在公司正常经营时无需为公司债务担责。不过,若股东出资不实,未足额出资,需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若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您在股份责任方面存在疑惑,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