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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总公司债务能否由分公司承担

民法典规定,分公司是的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所以公司债务不能由分公司承担,而分公司债务应该由公司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法人分支机构及其责任承担】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

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最新修订: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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