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户籍在我省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由所在中学负责组织,到户籍或学籍所在县(市、区)招考办集体报名;
2.往届生及其他考生到户籍所在市(行署)、县(市、区)招考办报名;
3.户籍在我省但就读在外省的应届考生,凭应届毕业证明信原件、外省地市级学业水平考试(或高中会考)管理机构提供的成绩证明材料和就读学校提供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材料,到户籍所在市(行署)、县(市、区)招考办报名。相关材料原件装入考生纸介档案,
复印件留存备查。
(三)艺术类和体育类考生术科考试报名办法
1.艺术类报名。我省对省内普通高校美术类、音乐学类(音乐学专业、声乐表演专业、器乐表演专业)、戏剧与影视学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舞蹈学类(舞蹈编导专业、舞蹈表演专业)专业课实行省统考。艺术类考生在省统考同类专业中可兼报其他专业,不可跨类兼报。各专业考试科目如下:
(1)美术类:色彩、素描、速写;
(2)音乐学类:
①声乐表演专业:基本乐科(基本乐理、视唱、听音)、声乐演唱(民族、美声、通俗唱法);
②器乐表演专业:基本乐科(基本乐理、视唱、听音)、器乐演奏(西洋管弦、民族管弦、键盘);
③音乐学专业:基本乐科(基本乐理、视唱、听音)、声乐演唱、器乐演奏;
(3)戏剧与影视学类:
①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朗读、演讲、影视分析;
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朗读、演讲、主持;报名时间:全市中考报名工作于3月份进行。考生报名信息采集(基本信息采集、电子摄象、制作电子档案等)工作于3月份开始,4月底前结束。
3、报名办法
(1)应届毕业生由就读学校(含民办)组织到辖区的县(市)、区教育局中招办办理集体报名,市直属各中学到市考 试院办理集体报名;
(2)历届生或同等学历者可在原毕业学校或
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中招办报名;
(3)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及其他流动人员子女可在流入地就读学校报名,也可按本人意愿回户籍所在地报名;
(4)在外省
借读的学生,自愿回我省报考升学的,回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或挂靠学校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