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法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的法律、
法规以及国务院所属部委颁布的交通管理的规章,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制定的交通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地方性规章和各级政府及行政职能部门颁布的有关交通管理的规定、通知、通告和条例的行为称为道路交通安全
违法行为。简称
交通违法行为。在2004年5月1日实施的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前称
交通违章,在此以后称为交通违法行为。交通违法行为有以下3个方面的危害: [1]
①导致交通秩序混乱;
②导致事故的发生;
③影响市容,造成公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