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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构成特征

1、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
3、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4、主观上是故意。一般情况下,非法所得金额要以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或合法收人的差额计算。
最新修订: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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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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