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通常律师费是由当事人自己承担的,但在一些特定案件里,能让败诉方来承担。
先说说合同纠纷类案件。要是合同里明确写了,一旦发生纠纷,败诉的一方要承担胜诉方的律师费,那在打官司的时候,胜诉方就可以要求败诉方支付这笔费用。像一些商业合作合同中,就可能有这样的条款。
知识产权类案件也有特殊规定。这里说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方面的纠纷。按照法律,权利人为了制止侵权行为花的合理开支,其中就有律师费,是可以让侵权方来承担的。
不正当竞争案件也是如此。要是经营者进行了不正当竞争行为,被侵权的一方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支付了合理的律师费,在打官司的时候就能要求侵权方赔偿。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案件也有相关规定。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时花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是由债务人负担的。要是第三人有过错,也得适当分担。
最后是担保类案件。如果保证合同里约定了保证人要承担包括律师费在内的实现债权的费用,当债权人向保证人主张权利时,就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律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