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收法院诉讼文书,明确原告诉求与事实理由,这是知晓自身面临情况的基础。
(二)核实起诉状中的欠款金额和交易事实,有异议就收集合同、发货单等证据证明实际情况。
(三)依自身情况决定是否请律师,案件复杂时委托专业律师能获专业法律支持。
(四)在举证期限内向法院提交证据,若有申请证人出庭等需求,按规定程序操作。
(五)按时参加庭审,遵守纪律,在庭审中陈述事实、举证质证维护权益,对一审判决不服在规定时间上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