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分析:
行政复议法规定,
行政复议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合法原则
合法原则是任何行政复议机关履行行政复议职责时都必须遵守的原则,行政复议机关在处理行政复议案件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行政复议机关遵循合法原则的主要内容有三个方面:第一,履行复议职责时要依法办事。依法,就是要依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履行自己的职责。绝不能该受理的不受理;该审查的拖延不办;该变更。撤销的不变更、撤销;该对失职的
责任人员予以处理的不处理。这样既是严重失职,也是违背合法原则的。第二,依法审查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
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机构应当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适当,包括认定事实是否清楚,
证据是否确凿,适用依据是否正确,实施中执行的程序是否合法,作出的行政决定的内容是否适当,有没有超越职权或者
滥用职权的现象,有没有不履行法定职责即不作为造成损害的情况等。这种审查应当是依据法律、
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进行的审查,必须依法进行。第三,审查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是否合法,也就是审查行政机关作出决定所依据的文件是否合法。行政复议法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从而在法律制度上有所突破,使我国的监督制度更加完善。审查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实际上赋予行政复议机关在职权范围内审查抽象行政行为的权力。行政复议法规定,审查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有两个途径,一是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复议时,可以提出对其依据的审查申请,由行政复议机关进行审查;二是行政复议机关在审查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时,认为其依据不合法,就可以对其依据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