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遭遇人身损害时,受害人应及时收集与治疗和康复相关的费用凭证,如医院的医疗费发票、护理费收据、交通费票据等,以便后续索赔。
(二)对于误工费,要保留好工作单位出具的误工证明、工资流水等材料,证明因伤减少的收入。
(三)若造成残疾,需进行残疾鉴定,确定残疾等级,从而确定残疾赔偿金和辅助器具费等赔偿金额。
(四)若造成死亡,亲属要处理好丧葬事宜,并留存相关费用凭证。
(五)若存在严重精神损害,要准备好能证明精神损害程度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