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债务性质:判断是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个人债务如一方独自借款用于个人消费或非法用途,由负债方自行承担;共同债务如双方共同签字借款、一方借款另一方事后追认、借款用于共同生活等,由双方共同承担。
(二)依据约定或实际情况分担:共同债务有约定的按约定分担,无约定按实际受益情况或均等份额分担。
(三)保留证据:主张债务时要提供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证明债务性质及用途。
(四)区分赠与款项:赠与性质款项一般不返还,大额附条件赠与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