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方式有
行政复议和
行政诉讼两种,其中的重点就是在于对
强拆行为的认定。按照
拆迁程序规定,是被拆迁人在
公告期限内既没有提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又在一定期限内不搬迁的,拆迁部门向人
民法院
申请强制执行后,由法院实施
强制拆迁。如在房屋强拆时不符合该程序,即可认定为非法强拆房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
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
法规、规章 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
行政案件依法受理。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
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