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赔偿损害请求权通常适用三年诉讼时效,从权利人知晓或应当知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时起算。比如当遭受财产损失,发现是某方责任时,就开始计算这三年时效。
(2)权利受损超二十年,法院一般不予保护,但特殊情况可申请延长。这意味着如果长时间未主张权利,可能会丧失胜诉权。
(3)诉讼时效期间最后六个月,因不可抗力等法定障碍无法行使请求权,时效中止,中止原因消除后满六个月时效届满。例如遇到自然灾害无法主张权利。
(4)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等情形会使时效中断,中断后时效重新计算。如向对方追讨赔偿,时效就会重新开始。
提醒:权利人要及时关注诉讼时效,避免因超过时效而无法维权。遇到问题及时咨询,不同案情解决方案有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