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债务性质,若为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可向夫妻任意一方追讨债权,承担债务的一方可按离婚协议向另一方追偿。
(二)若为一方个人债务,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三)判断债务性质看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债权人主张共同债务需承担举证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