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持卡人应避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进行透支消费,合理使用信用卡额度,在规定期限内还款。
(二)若收到银行催收通知,要及时还款,避免出现经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情况。
(三)当欠款达到一定数额可能面临刑事风险时,若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偿还全部透支款息且情节显著轻微,可避免被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