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追索权的对象包括有票据的背书人、出票人以及其他
债务人等。票据追索权指请求偿还
汇票金额、利息及费用的权力。我国《
票据法》规定,汇票到期日前,有汇票被拒绝承兑的;承兑人或者付款
人死亡、逃匿等情形的,持票人也可以
行使追索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六十一条
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
汇票到期日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票人也可以行使追索权:
(一)汇票被拒绝承兑的;
(二)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
(三)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因
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
【温馨提示】这是根据当前问题的经验总结,不同地区的法院在审判尺度上有细微差别,这是很正常的现象。办理案件尽量选择专业的律师,点击快速咨询,与律师一对一沟通法律诉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