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执行异议之诉撤回后能否再次提异议,因执行异议之诉类型不同而有不同规定。对于执行行为异议之诉,若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有多个异议事由却未在审查中一并提出,撤回异议或被驳回后,再次就同一执行行为提异议,法院不予受理。
(2)对于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外人撤回异议或被驳回后,就同一执行标的再次提异议,法院通常不予受理。然而,若存在新的事实和理由,并且符合法定条件,还是可以再次提出执行异议的。这体现了法律既防止当事人滥用异议权,又保障其在有新情况时的合法权益。
提醒:
执行异议应一次性充分提出异议事由,避免后续因重复申请不被受理。若有新情况想再次提异议,要确保符合法定条件。建议遇到复杂情况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