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分析:
1、对于被判处
拘役、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
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
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
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2、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
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
当事人财物,
数额较大的,可以判处缓刑;
3、
数额巨大、有其他严重情节或
累犯者,是不能
判缓刑;
4、法律依据:
1)《
刑法》(1997修订)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
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2)《刑法》(1997修订)第七十四条【累犯不适用缓刑】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
3)《刑法》(1997修订)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
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
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
虚假的
产权证明作
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
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