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我国法律对
管制拘役拘留逮捕几者的规定: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
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
民法院,为了防止
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
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
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
强制措施。
管制是指对
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交由公安机关管束和人民群众监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
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不
羁押在监狱、看守所等执行场所中,仍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也不离开自己的家庭,不中断与社会的正常交往。对罪犯不予关押,是
管制刑与其他刑罚方法的重要区别。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在公安机关管束和群众监督下进行劳动改造,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限制罪犯自由主要表现在限制罪犯的政治自由、担任领导职务、外出经商、迁居等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