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未成年骑摩托撞人索赔,由监护人担责;投保交强险则保险公司先赔,不足部分监护人承担;索赔需收集证据,先协商,不成可起诉;赔偿范围广,监护人尽责可减轻但不能免除责任,未成年人有财产先从其财产支付。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未成年人是无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监护人要承担侵权责任。若摩托未投交强险,监护人作为车辆管理人要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先赔偿,超出部分再由监护人承担;若已投保,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付,剩余由监护人承担。索赔时,要收集事故认定书、医疗费用凭证、误工证明等证据,先和监护人协商赔偿事宜,协商无果可向法院起诉,把监护人及保险公司列为被告。赔偿涵盖医疗费、护理费等,造成伤残还有残疾赔偿金。即便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可适当减轻责任,但不能免除。若未成年人有个人财产,先从其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够的部分由监护人补齐。如果遇到此类复杂的索赔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