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不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单位资金,避免触犯挪用资金罪。
(二)单位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管,防止工作人员挪用资金行为的发生。
(三)若发现单位资金被挪用,应及时收集证据并向司法机关报案,维护单位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