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是这样规定的哈:要是出现了下面这些情形,就不追究刑事责任。
要是已经在追究了,就得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又或者宣告无罪。
具体来说,第一种情形是情节特别轻微,危害也不大,压根就不认为是犯罪的;第二种是犯罪已经超过了追诉时效的期限;第三种是经过特赦令把刑罚给免除掉了;第四种,是按照刑法规定只有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可现在没告诉或者已经撤回告诉;第五种就是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已经死亡;还有第六种,就是其他的法律规定可以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这一规定充分体现了刑法的谦益性原则。
意思就是在某些特别的情况下,即便存在犯罪行为,也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这样做是为了避免过度地去追诉,既能维护司法的公正,又能保障社会的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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