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违法建筑因其非法属性而不具合法
产权所谓违法建筑,就是未经相关主管部门的许可而动工兴建的建筑物,其本质上是破坏了国家有权机关对于土地、规划、建设的管理秩序,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禁止性规定。违法建筑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建筑人未取得
土地使用权,因而也无法取得建筑许可证;二是建筑人虽然已经取得土地使用,但是尚未取得建筑许可证而擅自建设。
2、违法建筑不能作为
夫妻共同财产被分割
(1)本案诉争建筑的合法部分虽然被国家
房屋产权管理部门登记于
房产证中,但因其有部分系违法建筑,作为一个整体建筑破坏了国家有权机关对于房屋产权管理秩序的非法属性并未发生变化,对于违法建筑部分不能作为夫妻关系
存续期间的合法
共同财产由法院用判决的形式予以分割。否则,法院会陷入以
判决书的形式确认违法建筑为合法财产的矛盾境地。
(2)因违法建筑后续处理存在以下几种可能的情况,不能一概而论均予以分割:一是一直处于非法状态,二是被政府依法
强制拆迁,三是被政府依法
拆迁并获得相应补偿。如果违法建筑一直处于非法状态当然无法分割,理由同前不再赘述;如果违法建筑被政府 强制拆迁,那么构筑人不会获得任何形式的补偿,则其作为财产本身的价值为零;如果政府依法对诉争违法建筑进行
拆迁补偿,对建筑材料部分所作的作价补偿,则
当事人可以各占50%的份额,有权对拆迁补偿款进行分割。
3、离
婚后财产纠纷中违法建筑分割应妥善处理
如果对诉争违法建筑的“价值”采纳评估报告的意见而作价分割处理,则势必需要另一方当事人作出货币补偿。这样会导致的后果就是,一旦政府对诉争违法建筑部分依法强制拆迁或拆迁补偿,则难免对作出货币补偿而“取得”违法建筑“产权”的当事人不公平。因为违法建筑是否会被政府 强制拆迁或被拆迁补偿处于不可知的待定状态。如果人
民法院采信资产评估公司作出的评估报告,则诉争房屋的价值就会被以判决的形式确定下来,这无疑会对诉争房屋违法建筑部分日后被政府 强制拆迁或拆迁补偿的法律后果产生不可预估的冲突。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
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