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打工如何
办理离婚手续我国《
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
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的人
民法院
管辖;被告住所地与
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
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
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男女
双方自愿离婚的,
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
婚姻登记机关
申请离婚。婚姻
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
离婚证。
男女一方要求
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
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
同居的;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
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