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案件方面,犯罪嫌疑人应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后,尽快委托律师,在侦查阶段虽律师不能查阅等案卷材料,但能提供法律帮助;到移送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可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
(二)民事、行政案件中,律师接受委托且法院受理案件后,凭借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到法院查阅、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材料。
(三)无论何种案件,若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材料,律师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和其他人不愿泄露的有关情况和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但是,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事实和信息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