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律师法律分析:
《
民法典》规夫妻一起供楼
离婚时原则上应当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以约定由一方享有所有权并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夫妻的
共同财产包括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以及
知识产权的收益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
个人财产:(一)一方的
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
人身损害获得的
赔偿或者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