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刑事处罚辩护专题 > 罚金和没收财产怎么去执行呢,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罚金和没收财产怎么去执行呢,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律师解答
罚金没收财产的执行方式是合并执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犯罪分子犯数罪依法并处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应当合并执行,但如果并处没收全部财产的,只执行没收财产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第五十九条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最新修订:2024-03-03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