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纠纷类型,确定适用的诉讼时效。一般民事纠纷按三年算,身体伤害赔偿等四类纠纷按一年算,国际货物买卖和技术进出口合同纠纷按四年算。
(二)准确判断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的时间,以此确定诉讼时效起算点。
(三)留意诉讼时效的中断、中止法定事由,比如一方同意履行义务等会导致中断,不可抗力等会导致中止。
(四)若权利受损超过二十年,可在有特殊情况时向法院申请延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