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集中管辖破产具有多方面重要意义,能优化司法资源配置,避免资源分散,还可统一裁判尺度,使类似案件得到相对一致的处理结果。
(2)其管辖范围有一定规律,一般包含债务人住所地在特定区域内的企业法人破产案件,涉及破产清算、重整、和解等程序。特定主体如金融机构、上市公司的破产案件,因影响大、专业性强,通常被纳入集中管辖。关联企业实质合并破产案件也多进行集中管辖,方便统筹处理资产债务。
(3)各地会根据实际情况灵活确定具体范围,经济发达地区可能会扩大中小微企业破产案件的集中管辖,助力“僵尸企业”出清。
提醒:不同地区破产案件集中管辖范围有差异,当事人遇到破产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人士以确定适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