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离婚获得的
损害赔偿包括哪些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精神和物质两方面。
(一)相关司法解释规定:
精神损害的
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1)
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2)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3)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4)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根据以上规定,离婚损害赔偿包含物质损害赔偿和
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
财产损害赔偿,是赔偿
离婚过错方造成的实际
财产损失,过错方对此应当全部赔偿。
(二)精神损害赔偿主要是对受害方进行的精神抚慰,在确定离婚损害赔偿的数额时,应当考虑一些因素:一是要考虑赔偿数额应当能够抚慰婚姻无过错方所受到的心灵上的创伤和精神上的痛苦,且要以受理
诉讼的人
民法院所在地的基本生活水平为准;二是要考虑过错方的经济负担能力,体现出对过错方的有效制裁;三是要考虑过错方侵害的过程程度、手段、场合、后果和影响等具体情节确定其
赔偿责任,以保护婚姻
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
离婚赔偿的条件是哪些离婚赔偿条件的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
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
同居的;
(三)实施
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的。具体说来,离婚赔偿条件如下:
(一)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遗弃行为的。
(二)因为上述行为而导致
法院判决离婚。也就是说,离婚赔偿应该以离婚为原因,如果没有达到离婚程度,而是在婚内损害,则不应该单独提起夫妻之间的损害赔偿。
(三)受害方受到了损害。这种损害包括
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两种。
(四)请求人无过错。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
离婚诉讼,如果提出请求离婚赔偿,必须与离婚诉讼同时进行。如果原告不提出,视为其对这一权利的放弃,以后也丧失了请求赔偿的权利。如果有过错的一方是原告,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无过错的一方为被告,被告不同意离婚,也没有提起离婚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
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在
一审时如果没提出,在
二审时才提出来,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对于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1年内,可以另行提起离婚赔偿偿诉讼。实践中,
夫妻离婚获得的损害赔偿主要是精神方面的赔偿,但要是一方有
家暴的,给另一方的人身造成了损害的话,那此时做出的赔偿就还包括了人身方面的损害赔偿。在实际计算离婚损害赔偿的时候,需要考虑到诸多的因素,否则计算出来的赔偿数额就是不公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