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布谣言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分为三种责任:即
民事责任、
行政责任、
刑事责任。
一、民事责任,即如果散布谣言侵犯了公民个人的
名誉权或者侵犯了
法人的商誉,依据我国
民法典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
赔偿损失的责任;
二、行政责任,即如果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
扰乱公共秩序的,或者公然
侮辱他人或者
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尚不构成
犯罪的,要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给予
拘留、罚款等
行政处罚;
三、是刑事责任,即如果散布谣言,编造
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
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以
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
剥夺政治权利。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