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违法征收、征用侵犯公民合法
财产权的,
受害人有获得
赔偿的权利。
2、要求赔偿时,既可以先向
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
行政复议或者提起
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3、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
4、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等问题进行协商;义务机关
逾期不予赔偿的,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
5、赔偿请求人请求
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