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分析:不可以。
起诉时必须要有明确的原被告,如果原告
公司注销的,那么,该案是无法起诉的,如果原告是被合并而注销的,此时,仍是可以的。企业
注销登记后,
法人资格终止,
诉讼主体资格也随之不存在,不能再成为
民事诉讼的
当事人。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四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公告
债权人;(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五)清理债权、
债务;(六)处理公司
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一百九十条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
破产清算。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
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
登记机关,申请
注销公司登记,公告
公司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