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案件中过错一方是否应当少分或不分财产这个问题,夫妻
婚后财产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话,原则上是
夫妻共同财产,不论谁赚多赚少,夫妻婚后所得收入都属于
共同财产!
1、无错过方请求
赔偿的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
离婚的,无过错方有要请求
损害赔偿:
(一)
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
同居的
(三)实施
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的。”
如果你的另一半存在“与她人同居”的情形,你可以主张损害赔偿,但是这一条在现实生活中由于难以
收集证据,难以支持。(你如果有
证据那就好办,但是如果对方仅仅是上网与其它女人说些过火热的话,偶然有些的事情发生,这个与法条中规定的“与她人同居”,是不相符的,法律规定的同居行为是指长期稳定地共同居住。)
你丈夫背对着你给别的女人金钱,如果小额的话尚且不论,但是如果大额的话,你可以主张赠与无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擅自处分
夫妻共有财产,你可以向主张赠与无效,但对方是善意有偿取得的除外。
2、少分或不分共同财产情况: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
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提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