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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十六条如何规定·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十六条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的,适用办理离婚手续机构所在地法律。
最新修订: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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