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离婚,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管辖法院通常为被告住所地法院,若被告下落不明,可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二)准备必要证据材料。需提供证明婚姻关系的结婚证,涉及共同财产的提供财产清单及相关凭证,涉及子女抚养的提供子女出生证明。若有对方与他人同居的过错证据,也应一并提交,这在财产分割和主张损害赔偿时可能发挥作用。
(三)若被告下落不明,法院会通过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公告期满视为送达,法院可缺席判决。
(四)若有证据证明对方构成重婚罪,可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