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财产案件,在提起诉讼前,可准确估算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按照对应的比例分段累计计算需交纳的诉讼费,提前做好资金准备。例如,若诉讼请求金额为15万元,1万元交50元,1万至10万元部分(9万)按2.5%交纳即2250元,10万至15万元部分(5万)按2%交纳即1000元,总共需交3300元。
(二)非财产案件中,如离婚案件涉及财产分割、侵害人格权案件涉及损害赔偿,要明确财产或赔偿金额是否超过相应标准,超过部分按规定比例交纳费用。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先确定有无争议金额或价额,再按对应标准准备诉讼费。劳动争议案件费用固定为每件10元。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不同类型有不同收费标准;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