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害人及时报警和就医,保留费用凭证,等待警方认定事故责任,逃逸方一般负全责。
(二)赔偿时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
(三)交强险赔偿不足且肇事车辆有商业险时,按商业险合同约定赔偿,但逃逸可能使商业险拒赔。
(四)保险公司赔偿后仍不足或商业险拒赔,由逃逸方承担赔偿责任。
(五)赔偿项目包含医疗费、误工费等,造成残疾或死亡还有相应赔偿。
(六)受害人可先与逃逸方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