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民法院管辖类别丰富,不同管辖方式各有依据和规则。级别管辖依据案件性质、繁简及影响范围划分各级法院一审案件受理分工,基层法院通常受理一审民、刑、行政案件。
2.地域管辖分一般与特殊两类。一般地域管辖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特殊地域管辖中,像合同纠纷可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3.专属管辖针对特定类型案件,规定只能由特定法院管辖,如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4.协议管辖给予当事人一定自主选择权,可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但不能违背级别和专属管辖规定。
建议当事人在选择管辖法院时,先明确案件性质,依据不同管辖规则确定合适法院。若涉及协议管辖,要确保协议合法有效,避免违反相关规定。